大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
资格审核通知
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,大同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到本人,集中审核2天,请考生按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核。
1、身份证;
2、毕业证(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,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);
3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(登录会计之星-—会计类证书查询—-打印);
4、准考证;
5、“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”,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;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“附件”中下载相关表格。
6、携带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一张(黑白彩照均可,若没有留存电子版的考生可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—证书查询系统获取)。
时间:2016年1月19日—1月20日
地点:大同市会计服务中心(御河西路十八小学斜对面南楼三层)
联系电话:7602712 7602713
大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
2016年1月14日